首页 - 正文


先进特殊钢全国重点实验室(上海)2025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创建时间:  2025/10/21  王旭   浏览次数:   

先进特殊钢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大学、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建设,实验室聚焦强疲劳载荷/超低温环境高强韧化机制、南海高盐湿热/深海热液区环境耦合腐蚀/高温液态金属腐蚀机理、高低温交变循环抗疲劳机制、特种冶金与高效精准控制等理论方法,突破特殊性能高效设计理论与技术、特种冶金和低碳制造理论与技术、极端环境下使役性能精准评价技术等三大科学问题,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先进特殊钢“高效设计、极限制造和精准评价”全流程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引领先进特殊钢科技创新与发展。

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充分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的作用,促进学术交流与协同创新,实验室根据“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热忱欢迎和邀请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围绕先进特殊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前沿性、交叉性研究。现发布2025年开放课题指南如下:

选题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将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向设立,鼓励申请者提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的研究课题,利用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开展研究。申请者可在下述方向框架内自拟具体课题名称。

1、高温合金及叶片制造方向

 • 高温合金优化与新型高温合金研究

 • 大型单晶叶片定向凝固机理研究

 • 高性能陶瓷型壳/型芯研究

 • 基于数字孪生的大型叶片铸造过程精准调控技术

 • 高温合金返回料绿色回收再生工艺研究

 • 叶片铸件组织与残余应力调控机理与技术研究

2、特殊钢组织性能调控技术方向

 • 超洁净冶炼与夹杂物控制技术

 • 碳化物均匀化控制的固态相变机理

 • 极端环境服役条件下的材料行为研究

 • 面向绿色低碳的新型特殊钢合金体系设计

 • 基于全流程一体化的组织性能预测与工艺逆向设计

3、电磁冶金与特种铸造方向

 • 强磁场下金属凝固行为与组织调控研究

 • 多模式复合电磁场(静磁、行波、旋转磁场)对熔体流动与传质的协同调控

 • 电磁场等物理场在特殊冶金过程、材料制备、冶金化学反应、凝固过程中作用

 • 大型铸锭/铸件宏观偏析的多尺度建模与控制

 • 大截面锻件全流程组织演变与性能预测

 • 外场下二次精炼净化金属熔体原理和技术研究

 • 智能电磁连铸装备研发

4、围绕以上三个方向的基于AI模型的智能化成分设计、寿命预测与工艺控制技术

二、开放课题设置

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置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原则上≤15项/年,不超过10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全职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须联合至少1名本实验室固定成员,明确分工及资源共享机制。

3、申请人须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选题范围申请,每人限报1项。已承担本实验室在研开放课题者不得申请。

4、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可行性、科学性与协同性,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四、申报程序

1、材料提交:申请人根据指南,如实填报《先进特殊钢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于指南发布的截止期限内将申请书报送实验室(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盖章);Word电子版申请书文件命名方式: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申请课题名称。

2、形式审查:实验室核查申请人资质、材料完整性及研究方向符合性。

3、专家评审:实验室本着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4、签发立项批准书与合作协议。自课题获批之日起,课题组成员将成为本实验室的流动人员。

五、经费使用与管理

1. 课题完成期限为2年,必须持续较长时间完成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2. 课题经费拨付到该开放课题指定的校内具体联系人,按上海大学校财务政策具体管理。

3. 课题经费中,90%用于执行与该课题相关的科研工作,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0%用于前往本实验室进行研究所发生的往返差旅费、住宿费。

4. 结题1个月后停止使用本课题经费,结余经费由实验室收回。

成果要求

1、所有成果须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须标注“先进特殊钢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XXX)”,英文表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Special Steel (SKLASS- No. XXX)”。

2、 项目须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

3、 课题结束(或终止时),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存档:

(1)在课题结题前一个月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2)课题已产出成果相关数据电子版。

七、申报开放时间

2025年10月22日-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附则

1. 如果课题负责人未按期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实验室有权终止其课题并保留追诉的权力。

2. 如果完不成课题要求,实验室有权终止、调整或取消课题资助。

3. 本指南由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4.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进特殊钢全国重点实验室(上海) 王旭

联系电话:021-56331465

电子信箱:sklass_shu@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8号楼501室 200444

上一条:材料学院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及消防疏散演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