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发布人:王旭 发布时间:2016/09/05 16:20:01 点击: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中心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和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中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特性及参数
一、国重特种设备:
1、储气罐
2、电动双梁起重机
二、以上特种设备中的储气罐、电动双梁起重机运行期间由于运行操作失误、维修保养违规等原因以及气瓶保管使用不当可造成以下事故:
1、压力表、安全阀失灵导致超过额定压力引起爆炸。
2、起重操作失误引起人员伤亡。
第三章 事故应急措施指挥体系
指挥长:国重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尤静林 工作任务:负责事故处理的全面工作。
手机:13331992297
副指挥长:国重实验室副主任邹星礼;手机:13816680205 电话:56331465
国重实验室副主任吴晓春 手机:18621902029
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现场设备抢修、伤员救助。
应急处理人员:尚兴付、谢群、王保军、计杰、董卫麟、郭海亮、各实验室房间负责人及各实验室师生。
第四章 设备运行中管理
1、行车管理由具有管理资质的人员具体负责。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
2、国重实验室应对储气罐、气瓶的安全性应定期检查,压力部件及安全附件按要求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核检,如出现事故及时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拨打110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章 应急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设备操作人员、分管领导、应按照本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分工如下:
通讯组:国重实验室办公室 工作任务:传达指令、内外联络。
抢救组:发生事故的实验室 工作任务:救援抢救物资、伤员及安置家属。
事故调查组:国重实验室办公室 工作任务:事故现场的保护、记录、采证及书面事故报告。
第六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本预案自公布后施行。
省部共建高品质特殊钢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系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修订